魏振,男,汉族,中共党员,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8级学生,现担任班长兼班级团支部副书记职务。先后被评为“2019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2020年安徽省百优大学生”“2020年安徽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提名奖)”“2021年安徽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省级一等奖”等奖项,现已保送至上海大学法学院读研。
专业学习——人生在勤,不索何获
魏振深知实现梦想需要通过勤奋学习、锤炼身心来铸造过硬的本领,因此,刚进入大学生活他就主动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节奏:在课前阅读大量法学专业文献;在课堂上认真听讲,整理笔记并制作思维导图。这帮助他形成了体系化的思维并树立了学习的全局观。凭借较强的自律精神和坚定的目标信心,魏振在学习成绩上一直保持年级前列,前六学期综合素质排名和专业成绩排名一直名列前茅,连续获得学习一等奖、深圳校友奖学金、综合素质奖、优秀成果奖、突出贡献奖等近30次单项奖学金,并获得“2018—2019年国家奖学金” “2019—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干”“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军训学员”等荣誉。
志愿服务——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魏振的父亲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无法劳动、母亲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尽管生活困难坎坷,他们一家仍对生活保持乐观和坚强的态度。老师和同学们给予魏振的数不清的温暖与关怀又让他成为阳光且感恩的人。大学三年里,魏振组织了近十次的法律援助活动,运用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服务社会、回馈社会。从2020年1月到现在,他作为项目共同负责人组织法学院志愿者筹划“雏菊——性侵害预防与援助公益平台”爱心项目的建设,集结大学生志愿者、高校教师、社会爱心人士等公益力量,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医疗、心理、经济、信息五个模块的综合服务。今年5月,他在法学院牵头成立的蚌埠市预防性侵未成年人“雏菊”项目工作室里担任志愿者负责人,与蚌埠市妇联、检察院等爱心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近十次法律宣传与援助活动,活动被中国青年网、安徽大学生网等多家媒体报道,魏振本人也多次获得“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奖项。在和志愿者们一起普法时,魏振曾说出自己的梦想:“希望通过我们一届届安财法学院志愿者共同的努力将“雏菊”项目工作室打造成为“领全国风气之先”的公益项目!”
科研项目——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魏振热衷思考与研究法学前沿问题,大一时了解到区块链智能合约的运用可能成为未来法律的重要补充手段,这引起了他极大的学术热情。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他所在的团队成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区块链中智能合约的法律问题研究》立项。在“雏菊”爱心项目的实践行动中,他了解到在儿童性侵害案件中证据采集与判断方法严重阻碍了此类案件的取证与侦破,为了进一步探索儿童证言证明力判断标准等问题,魏振作为第二负责人申请的校级科研基金重点课题《儿童性侵害案件中证据收集与判断方法研究》成功立项。
学科竞赛——学如弓弩,才如箭簇bt365如何_365赢30万不让提款_附近的36524超市
为提高个人创新能力,锻炼法学专业素养,魏振积极参加各项学科竞赛。先后获得了2019年安徽省职业规划设计大赛“职业规划之星(铜奖)”、2021年“挑战杯”安徽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一等奖、2021年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等。同时,他积极强化法学学科以外的知识素养,不断加强跨专业学习与团队合作,获得2019年安徽省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省赛一等奖、2020年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总决赛三等奖。几年来,他共计获国家级奖项5项,省级7项,校级近30项。
社团工作——心里有光,生活便多彩盎然
为了能够更好地服务同学和培养自己的责任感,魏振作为班长组织了二十余次班级活动与团日活动,带领班级获得2021年安徽财经大学“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利用课余时间担任两年辅导员办公室的学生助理,从老师们身上学到了严谨的学术态度与认真细致的工作精神;他坚持体育锻炼并参加校运动会、马拉松等体育竞技比赛,取得了2019年淮北国际半程马拉松大学生组第十名、2019年安徽财经大学第41届运动会男子组5000米第七名、1500米第八名及冬季长跑第八名等成绩;他积极参加学校社团组织的文艺活动,大一时获得了全国高校心理情景剧大赛总决赛三等奖。
魏振很喜欢黄国平博士的论文致谢中的一句话:“这一路,信念很简单,把书念下去,然后走出去,不枉活一世。如果最后还能做出点让别人生活更美好的事,这辈子就赚了。”在学习成长的道路上,魏振收获满满。他深知,自己取得的一切离不开学校和学院的培养,离不开老师们的悉心教导。魏振希望继续保持一直向前的良好状态,坚定对自己的高期待和严要求,梦想有一天成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撰稿:法学院:唐义立;审核:法学院 李如林)